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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本語文學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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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士班必修科目
106學年度入學生必修科目表
106學年度入學生必修科目表
必修類別 學分數
通識及共同必修學分 32
專業必修學分 56
最低畢業學分數 128
※106學年入學生與103-105學年入學生畢業學分不同,請務必詳讀附件。
106入學生必修科目表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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